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 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来源:http://sme.smehn.cn      阅读:4627次

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 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市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组织委员会《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展览展示实施方案》精神,我省决定组团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技展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目的

“技展会”是我国在APEC框架下开展的重要经贸合作活动,为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提供增进交流与合作、展示新产品与新技术的平台,对于务实推进各成员经济体之间的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省组织参加“技展会”目的是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寻求技术交流与合作、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平台。

二、会议时间地点

2016年714日-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会展中心举办。

三、会议主要活动

(一)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大会。以“创新推动发展,合作创造未来”为主题,集中展示APEC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的新发现、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成果,深入探讨中小企业技术热点,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亚太地区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

(二)展览展示。本届APEC技展会计划设置1350个标准展位(计划分配我省20个标准展位),聚焦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及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工业与节能环保、“专精特新”产品等5个重点领域,构建APEC各成员中小企业的技术交流载体和国际合作平台,推动中国和亚太地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相关论坛推介活动。围绕中小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举办相关论坛,并根据需要安排部分APEC成员和有关省市、园区、企业进行主题推介、项目洽谈活动。

四、我省组织展示企业的要求

请各有关市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智能制造和节能环保这两个重点方向积极组织和推荐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行业带动强、对外合作潜力大的“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和产品参会参展。参展企业的具体要求: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

(三)生产工艺、生产技术或生产产品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四)企业效益好、信誉高。

我省共设20个标准展位,各市展位分配见附件1。展位装修与布展由省经信委统一组织。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经信委迅速落实责任科室,明确责任人,对照条件认真挑选参展企业,并于2016120日前将参展企业名单和企业基本情况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二)各市经信委组织参展企业认真填写参展单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2016120日前发电子邮件报至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三)参展展位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其他费用自理。若需代订会议期间住房的,请各市经信委上报资料时一并报上。

联 系 人:谢湘江  盛鹏

联系电话:0731-88955537  0731-88955539 

           邮    箱:hnsmefwc@163.com

附件:1.展位分配表

          2.参展单位信息统计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