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具备开工条件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来源:http://www.anren.gov.cn      阅读:785次

安仁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具备开工条件

   安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现有办公用房始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办公用地空间狭小,目前 56人挤在不到12平方米的地方办公,条件简陋,年久失修,破损严重,部分办公用房经鉴定为D级危房,每年都要耗费一定资金进行维修。特别是县政府办公楼地势低洼,多次遭受洪水淹浸,安全隐患很大。2010928日,县里组织相关部门召集各方面代表就是否建新行政中心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和商讨。会议经反复讨论,根据安仁县当前办公用房实际困难,认为建设新行政中心很有必要,随后成立了工作小组。2010112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原则上同意了新行政中心设计方案,决定采用盘活现有的县委、县政府、县政协等单位的老院子土地资源,原则是不影响民生、不影响工资、不影响运转,力争实现财政收支相抵略有节余。根据中央规定,政府办公楼的建设:一是必须经过省发改委的批准;二是在(中办发 [2013]17)文件下发前必须已经动工;三是2013723日前必须拿到施工许可证。我县均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政策规定执行的。20114月份,县招商局发布了《招商公告》。421日,通过招商引资,与安仁雄森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201296日,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投资[2012]1331号)下达了《关于安仁县行政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121031日,安仁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行政中心迁建有关问题的决议》,会议原则同意行政中心的迁建工作。201212月项目动工。
    
我县的行政中心建设严格按程序报批报建,在各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先后取得了《环评批复》(湘环评[2012]110号)、《关于安仁县行政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湘国土资预审字[2012]216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规[]字第430000201200106号)、《关于安仁县行政中心建设项目节能登记表的批复》(湘发改环资[2012]1774号)、《关于安仁县行政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湘水许[2012]269号)、《关于安仁县行政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投资[2012]1865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地许准[2012]207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2]政国土字第240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安规地字第2013-15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安国用[2013]0016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3-05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32831201306270101)。同时,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批方案施工,坚持做到面积不超,资金不超。
    
安仁县行政中心建设项目手续齐全,符合上级政策和规定。

 

 

                                                                中共安仁县委宣传部
                                                                 2014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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