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大爱林邑?最美郴州”—— “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3日       来源: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阅读:1434次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件

郴州市文明办

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郴州市总工会



郴经信〔2015〕78号

 


关于组织评选“大爱林邑·最美郴州”——

“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文明办、总工会,市高新产业园区产发局,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中省驻郴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关于《“大爱林邑·最美郴州”——“十佳组织”和“最美郴州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郴文明委〔2015〕8号)精神,现将评选郴州市“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和标准

(一)评选方法:“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评选对象为在郴州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由各单位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采取自我推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逐级报送至市直相关责任单位。

(二)评选总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讲究社会诚信、服务优质高效、热心社会公益、经济效益显著、公众评价良好,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1)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6-20157月)。通过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发布郴州市 “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启事,公布评选要求、标准、方法步骤等,全面启动评选活动。

(二)组织推荐阶段(20157月)。各单位推荐1-2名候选企业,推荐的候选企业要认真填写《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和组织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一式三份2000字以内,并提供履行社会责任的证明资料,所有提报材料于7月30日前报送至市直相关责任单位。非公有制企业推荐名单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电子版发至:251889219@qq.com,联系电话:0735-2368708。公有制企业推荐名单报送至市国资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103737400@qq.com,联系电话:0735-2368867。

(三)审核初选阶段(20158月)。由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和市总工会共同组成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企业进行初步审核,评委会根据评选标准,重点考察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和热心公益事业方面的表现,确定“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初步候选名单。

(四)市级评选阶段(20159-201512月)。评委会将“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初步候选名单及其事迹向市活动办推荐报送,由市活动办统一对初选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企业名单。参选企业在遵纪守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依法纳税、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方面不达标的,不再参与后续评选活动。

(五)命名表彰阶段(20161月)

市活动办将运用市直新闻媒体和善行义举榜,开展候选企业先进事迹集中宣传,将最终确定的“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报市文明委审定后,将在全市举行的“大爱林邑·最美郴州”主体颁奖晚会予以隆重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选表彰活动在市文明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和市总工会共同组成评委会,对推荐的“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候选名单进行初步评选。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本地文明办的统筹安排,做好组织推荐和宣传工作。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新闻媒体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我市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先进事迹以及所体现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广泛发动群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推荐活动的重要性,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要把评选活动变成宣传企业、提升我市企业形象和影响力的过程,变成吸引广大群众关注支持企业发展,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创新实干、拼搏奉献,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过程。


附件:1.郴州市2015年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评选标准

2.郴州市“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评选推荐表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郴州市文明办



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郴州市总工会


                                      201576


附件1

 

郴州市2015年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评选标准

评选项目

评价标准

一、社会责任

企业讲诚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全市范围内有良好的信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节能减排任务;重视环境保护,积极搞好企业的三废治理;推动或自主创业创新,事迹突出,创业方法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二、公益事业

积极主动参与抗灾救灾、慈善募捐、扶贫济困。热心为社会上的困难群体、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积极安置困难群众、退伍军人等优先就业;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希望工程等公益组织或受灾地区、个人等捐款捐物;参与全市的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三、遵纪守法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诚实守信;依法纳税;近两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记录;在各媒体报道中无负面信息、无群众投诉;企业领导队伍中无因违法违纪被处理人员;近三年无集体性上访事件。

四、安全生产

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最近三年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及应急预案;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足额落实。

五、市场效益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经营效益良好,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上缴税收总额等在全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或某一领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注重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在品牌建设和产品创新方面的投入卓有成效。

六、职工保障

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足额计提、拨缴工会经费;全面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劳动合同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规范的职代会制度,推行厂务公开,落实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完善的职工生活后勤设施,经常性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或疗养;建立职工救济机制,对困难职工实施帮扶;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附件2


“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评选推荐表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企业名称

 

所在县市区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事迹

500字以内)

 

 

 

 

 

 

 

 

推荐单位

 

 

 

 

(盖章)

   

县市区责任单位意见

 

(盖章)

   

县市区

文明办意见

 

(盖章)

   

市直责任

单位意见

 

(盖章)

   

市文明办

 

 

(盖章)

   

注:此表格一式三份,另附2000字以内的企业简介和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