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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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仁县委办公室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县直“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2014年县直“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3月18 日
2014年县直“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的创新发展,全面完成“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全市“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县直“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参联单位。
二、考核内容
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其中:组织领导20分,开展活动情况30分,“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活动效果50分。
三、考核办法
由县“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委督查室、县总工会、县直属工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对各参联单位进行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按照2013年县直“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2014年县直“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2014年县直“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安排意见表
附件1:
2014年县直“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
及企业维稳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考核评分 |
组织领导20分 |
1.对县委、县政府布置的 “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响应快,行动早,及时安排“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队员入驻被联企业。 |
4 |
未及时安排参联工作人员入驻双联企业(-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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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重视,常听取“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情况汇报,有会议研究布置“双联” 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 |
8 |
参联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参加“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会议,未听取“双联” 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汇报(-4分),没有领导分管和具体负责人抓“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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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联单位积极参加“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活动。 |
8 |
参联单位从未参加“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活动(-4分)“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活动、“双联” 帮扶及企业维稳会议无记录(-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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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活动情况30分 |
1.深入“双联”帮扶企业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
4 |
工作方案不具体,措施不力,操作性不强(-2分),年度“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方案未及时上报(-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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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切实采取措施,保证“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工作取得成效。 |
4 |
未落实工作方案(-2分),只完成部分目标任务(-1分),没有切实可行措施(-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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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发动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活动,热心为困难职工捐款、捐物。 |
4 |
未广泛发动机关干部参与“双联”帮扶活动(-2分),参加捐款的机关干部少于70%(-1分),未开展“双联”帮扶助学,出现被联企业困难职工因无学费而辍学现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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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走访、慰问困难职工,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
4 |
在传统节日未对困难职工走访、慰问(-2分),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少于10件(-1分),符合条件的被联困难职工未100%纳入低保范围(-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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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明确帮扶目标任务,机关干部职工与困难职工结对子。 |
4 |
没有建立困难职工档案(-1分),领导干部未参加结对子(-2分),参与结对子的机关干部职工不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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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季度、半年、年度及时向县“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办报送统计台账和总结材料。 |
10 |
未及时向县“双联”帮扶及企业维稳办牵头单位报送统计台帐和工作总结(-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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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联活动效果50分 |
1.落实帮扶资金。 |
10 |
未落实帮扶资金的(-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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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企业改革改制。 |
5 |
未为企业改革改制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建设性意见(-2分),企业改革改制没有新突破(-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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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维护企业稳定。 |
5 |
未深入职工中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1分),对存在的不稳定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2分),企业职工出现群体上访(-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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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
5 |
没有具体措施(-2分),企业下岗职工同比增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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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转型发展加快,扭亏增盈有明显效果。 |
9 |
企业亏损同比增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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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督促、指导被联企业按要求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100%签订劳动合同。 |
4 |
每少于10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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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帮助符合条件的被联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会等组织。 |
4 |
每少1个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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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引导被联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
4 |
每出现1件违法违规事件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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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督促被联企业落实民工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保障措施。 |
4 |
每缺1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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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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