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仁县委 安仁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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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仁县委

安仁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中具有战略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和长远影响的行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推进“湘东南区域中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部署,加快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抢抓机遇,加快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政府引导、创新引领、项目支撑、集聚发展,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发展一批重点产品,不断推动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进入新阶段。

(二)发展目标。2015年,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2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占GDP比重达到30%左右;到2020年 ,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4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占GDP比重达到35%左右,实交税金达到2.5亿元,努力把安仁打造成全市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基地和生产制造基地。

(三)发展重点。把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四大产业作为全县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打造,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作为全县经济的先导产业来培育,加快形成新兴产业新的增长支柱,构建新的增长极。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支持安仁三一重工产业园、铸造工业园等企业,大力发展混凝土机械制造、数控机床整机和零部件制造、消防器材制造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将安仁打造成郴州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新材料产业。面向工程机械、交通装备、电动汽车、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等重大领域对关键材料的应用需求,以郴州凯模钰力硬质合金有限公司、安仁南方水泥、安仁县金砖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园等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储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先进硬质材料、化工新材料、绿色建筑新材料等6大类产品。

——新能源产业。利用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政策,发展生物质能发电和余热余压发电,建成武汉凯迪公司安仁生物质能发电、安仁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带纯低温余热发电等项目,因地制宜开发风能,大力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器,充分利用太阳能。

——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强互联网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研发应用,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以郴州锦富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LED和新型显示产业,加强大功率白光LED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研究,打造LED产业集群。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推进新型元器件、专用电子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提升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产业,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强共伴生矿资源、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资、再生资源、农林废弃物等资源的循环综合利用。加快建立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与洁净产品制造业、环境基础设施与环境污染恢复治理行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试点,推进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市场化建设,推动环保设施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运营。

——生物医药产业。发挥我县气候、生态和中药材种植传统优势,积极培育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现代新型中药、现代生物技术药物等产业。

二、加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鼓励自主创新。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向国家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企业在新产品开发上取得较好成效的,给予一定奖励。落实投资者以知识产权入股有关政策,知识产权入股其出资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项法律援助,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改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财政局)

(二)加强技术改造。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全县产业优化升级和高端化发展,激发催生一批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改项目,加快重点领域产业化和规模化进程。认真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享受引进技术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优先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纳入县重点工程项目库,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重点项目申报立项、土地供给、银行信贷、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投资额较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制定扶持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实行优先保障。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促进“两化”融合。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以工业园为主体创建县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积极实施行业信息化方案,提高行业信息化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大力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积极开展企业信息化试点,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信息化成果共享。以推广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支持企业信息化外包服务。以开展信息化培训为手段,提高各级管理、技术人员的信息化技能。研究制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实施意见,把企业信息化建设作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措施予以推进。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四)加快市场培育。研究制定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培育的政策,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合理的要素价格体系,建设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的基础设施,创造和培育新的市场需求,为市场推广创造条件。组织专题产业对接洽谈和推广活动,支持企业展览展示和市场开拓,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品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湖南省出口名牌企业,按国家、省奖励资金的1.5倍配套奖励。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建设支持力度,在户外广告、节会宣传、形象展示、产品展销、网络推广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适当补助推广经费,提高品牌影响力和企业知名度。加强区域诚信建设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实行最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商誉诚信监管,全力打造安仁商誉品牌。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增加产业投入。整合和引导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县新型工业化产业引导资金安排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不低于50%。自2013年起,先安排1000万元以上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专项资金由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使用办法,并加强监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改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加大融资支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引导和协调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的信贷管理、信用评级和贷款评审制度,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供应链融资、票据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的贷款,金融机构在遵循信贷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优先予以安排。引导县承接产业转移工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信用园区,为园区企业争取便捷高效、量大面广的信贷支持。加快组建信用担保体系,突出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初创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投资补偿机制,支持风险投资机构发展,鼓励各类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七)强化人才支撑。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作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重点。制定实施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编制高层创新人才引进目录,设立高端人才引培专项资金,突出加强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培养(训)工作的补助和支持。创新人才引进方法,引导和鼓励科研机构、园区及企业建立联合引才和柔性引才机制。开展“千名企业家培养计划”,通过培训、挂职、结对等方式,积极提升企业家创新意识与综合素质。着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房产局、县教育局)

(八)搭建公共平台。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和基地建设,发挥县工业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培育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创业园。鼓励支持园区以免租、低租等方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初创企业进行孵化。依托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一批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和技术推广的公共服务平台,降低企业技术开发和产品检验检测成本。在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支持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以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以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工程化验证为主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新产品新工艺研发为主的企业技术中心。加强技术产权和成果交易平台建设,发展各类技术中介机构,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九)扩大内外开放。加强与泛珠三角、长三角、长株潭经济圈等区域经济合作及与新兴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积极引进项目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等龙头企业和境内大型企业集团的对接合作,以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为核心,集中组织一批企业实施“大企业对接计划”,实现技术与资源、资本的对接。每年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果对接会,实施技术对接、资金对接、人才对接、项目对接。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兼并重组,做大做强。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相互持股,加强协作。鼓励新产品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实施参展补助制度,提高首台套参展补贴标准。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组织、协调、督查、调度和推进工作,研究确定重大项目布局、产业政策、财政资金安排等重要事项。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重点抓好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和上下对口原则,抓好与国家、省规划和项目的衔接,落实好配套资金。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目录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配强领导力量,园区的管理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及时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局、各乡镇政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门分工责任制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进口设备减免税以及其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建立反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跟踪分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

(三)优化发展环境。创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和规范公正的法制环境。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县内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对接机制,通过政策补贴、政府采购目录优先安排等方式,鼓励应用本县新兴产业产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发布系统,开展产业专利态势分析。加强产业重点区域金融、物流、信息、担保等服务配套体系建设。支持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推广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筑设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新模式。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崇尚发明创造、锐意创新创业、共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务中心、县重点办、县商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物价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