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政法(2018)第116期】安仁法院发布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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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政法(2018)第116期】安仁法院发布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司法关爱和司法保护,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确保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受教育等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日前,安仁县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司法服务体系,有效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方案提出,安仁县人民法院作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上,要以审判工作为立足点,以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为出发点,以教育农村儿童为着力点,以服务农村留守儿童为延伸点,积极预防和依法惩处并重,民事审判与刑事审判并进,及时受理并依法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案件,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方案明确,为推进关爱和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联络工作,设立家事少年审判合议庭并挂牌办公。具体工作要求:一要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督查推进,加强与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建立工作台账,每一个月进行工作自查和总结;二要对涉及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在法律范围内做到利益向留守儿童倾斜。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以农村留守儿童为犯罪对象的犯罪行为和教唆、胁迫、诱骗、利用青少年实施不良行为的违法犯罪行为;

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等涉农村留守儿童民事权益的案件,建立快审快结机制和司法救助机制;做好行政审判职能延伸,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加大对涉农村留守儿童案件的执行力度,对留守儿童胜诉的案件优先集中执行,对拒不执行人员实施各类法律惩戒和联合信用惩戒,确保胜诉的农村留守儿童及时快捷实现权益。三要延伸审判职能,结合湖南法院系统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进家园活动,广泛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留守儿童有针对性开展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推进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积极协助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积极举办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农村留守儿童走进法院,通过观看法制展览,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方案还要求法院各部门要加强与全县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妇女儿童维权岗”、“家事少年审判合议庭”等平台,加强与妇联、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医疗部门、社会团体沟通和联动配合,拓宽调解渠道。邀请妇联、教师队伍中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做好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协同其他政法机关共同建立对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保护和服务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体系。